2007年9月5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二版:实话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拔住破坏环境者的“辫子”
郭松民

  “2007绿色中国年度人物”评选已经在京启动了。据了解,今年的活动还将公示那些破坏环境的反面提名人物(9月3日《新京报》)。
  在我看来,这是一个颇为大胆、颇具新意,又非常契合中国传统文化心理的创意,如果能够坚持不懈地推行下去,定能对那些破坏环境的公众人物产生巨大震撼,使其知所悔改;也会对那些潜在的破坏环境的人产生足够的震慑,使其有所畏惧。
  那么,中国传统文化心理是什么呢?简言之就是有“耻感”而无“罪感”,表现出来就是一种畸形的“面子”心理:一件事情,无论干得多么糟糕,但只要不为外人所知,就觉得自己的面子被保住了,就会满不在乎,洋洋得意,自我感觉良好。而一旦被人揭破,尤其是被人当众揭破,就会觉得羞愧难当,无地自容。这种压力往往会迫使他自我反省,进而改进自我的行为。
  “面子文化”深深地渗透于我们民族文化心理的最深层。鲁迅先生曾说过,中国精神的纲领,是只要抓住“面子”两字,“就像二十四年前的拔住了辫子一样,全身都跟着走动了”。概括地说,在一个“面子文化”甚浓的文化氛围中成长起来的人,其所作所为首先考虑的是他人的、社会的评价,以受人赞许为荣,以受人贬斥、嘲笑为耻,并由此决定自己的行为。
  如此看来,“公示那些破坏环境的反面提名人物”,确实是有一点“拔住了辫子”的意思,让他再也不能以有责任心的正人君子来自我标榜,而要长时间地忍受耻辱的折磨,直到他采取切实的行动,证明自己已经改正了错误,并且得到了公众的认可为止。
  那么,“公示”行动毫不留情地撕破别人的面子,是不是有一点刻薄、有一点不太厚道呢?
  我认为不是的。原因是,那些破坏环境的行为通常都不是可以原谅的无心之失,而是经过仔细权衡的极端自私的行为,其特点是把自己应该承担的成本外部化,自己得利,而让社会、公众乃至子孙后代为他付出代价。比如一个老板,为了降低生产成本,把未经处理的废水排进江河,他自己因此获得了丰厚利润,而下游的民众却要付出健康乃至生命,这样的行为,其实是和谋财害命并没有什么两样。对这种人侈谈厚道,难道不是对民众的不负责任吗?
  人的本性总是趋利避害的。我们给那些入选“绿色中国年度人物”的正面人物以奖励,是为了让珍惜荣誉的人都加入到保护环境的队伍中来;而“公示那些破坏环境的反面提名人物”,则是为了加大破坏环境的人的心理成本;最终的目的,就是为了树立一种以爱护环境为荣、以破坏环境为耻的崭新的社会风气。实践证明,有了这种社会风气,保护环境的法律法规就能够被遵守得比较好,而没有这样的社会风气,保护环境的难度就会大大增加。